对于
行为人因
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的法律裁定应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之判决。
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对于该类案件的基本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补充特别说明:
“除此之外,本法则另设有专门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其本质即为此类
过失犯罪的范畴,其中包括了“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两种类型。
所谓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指的是行为人为应当认识到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可能对他人带来死亡的后果,由于其自身疏于警惕并缺乏充分的认知能力,因此未能预见事件发生,最终引发他
人死亡的情形;
而所谓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则是指行为人明明已预先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致使他人产生死亡的结果,然而却因为过度信任自己的能力可以避免这种危险发生而造成他人死亡的情形。
若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根本不存在过失,而是由于其他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他人不幸去世的,属于极为罕见的
意外事故,行为人无需承担任何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