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之际,以下几点事项值得关注与重视:
首先,关于
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和方法等要素,需要进行清晰且详尽的约定;
其次,离婚财产分割应该遵循不得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以及未成年子女权益这一
基本原则;
此外,除上述两项关键因素外,在实际操作实施中的某些细节问题亦不容忽视。
众多细节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离婚协议的签署及公证、各项工作的协商处理等等,均需细致入微地做出妥善安排。《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