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若尚未年满十八岁,却又已达至十六岁,并依照家庭条件及实际收入状况,孩子能够依靠自身之勤劳与付出,成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主体时,那么,其父母对其进行
抚养便不违背法律的相关条款。
这源于这时的孩子已经具备了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因此,父母有权不再承担抚育职责。
然而,在上述情况并不适用的特定情形下,即在孩子尚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情况下,如果父母未能履行其
抚养义务,将会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
对于这些未成年子女或虽已成年但还无法独立生活的孩子,他们有权向父母索求
抚养费用。
若在抚养问题上存在分歧且解决方案无法达成共识,父母应该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院的裁决来妥善处理这个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