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差旅途中发生意外导致身亡,若事故源于其实际职务内容,那么无疑将被视为
工伤处理。
然而,如非因公外出所产生的事故,则无法被判定为
工伤范围之内。
同时,以下几种情况亦不应当被纳入工伤范畴之内:
蓄意进行
犯罪行为;
酗酒或吸食毒品;
以及自我伤害或自杀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