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倘若涉案者所涉及的
盗窃案涉及金额尚未超过一千元,则该案适用于
治安管理规定,这种情形不构成
盗窃罪,相应地更未对
刑法产生任何冲击。
在此种情况之下,罪犯将会面临五日至十日之间的
拘留处罚,如果情节更为严重,还可能并处五百元以内的罚款处罚;
2、然而若
犯罪情节较重,将有可能面临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同时在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并处以一千元以内的罚款。
通常来说,法律对于盗窃罪的
立案金额设定为一千元,具体的法律解释可见《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内容: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定义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经济状况以及社会治安状况进行调整,确立本地适用的具体金额水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通过。
对于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盗窃行为,即使在难以追寻到具体的盗窃地点的情况下,也应根据受理案件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来衡量其价值是否达到了重大程度。
此外,对于盗窃毒品等
违禁物品的案例,应该以盗窃罪来处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
量刑判断。《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