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孕妇妊娠期间,夫妻双方向法院提出
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那么关于其双方所共有的
财产分配问题,自然是需要通过双方之间充分、积极的协商来解决。
然而,如果经过详尽而全面的协商后,双方依然无法达成共识的话,恐怕就只得向当地的民事法庭提
起诉讼了,届时,民事法庭将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对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充分考虑的原则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