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机动车驾驶人涉及到对他人车辆造成损害时,通常情况下,当地交警机构会在当日开始着手处理此案,并依据
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检查以及详细的调查了解情况,以及相关的权威检测、鉴定等科学结论,迅速地制作出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来确立
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定
证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
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
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