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用新型
专利相关费用设置如下:
1.申请人需缴纳的费用为:
人民币五百元整。
2.专利登记以及
印花税费共计:
人民币两百零五元整。
3.每年的专利维护年费规定为:
对于第一至第三年度,年费标准为人民币六百元;
对于第四至第五年度,年费标准为人民币九百元;
对于第六至第八年度,年费标准为人民币一千二百元;
对于第九至第十年度,年费标准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二)关于
发明专利:
1.申请人需要支付
申请费:
人民币玖佰元整。
同时,还需支付纸张印刷费:
共计人民币伍拾元整。
2.专利登记、印刷以及印花费的总金额设定为:
人民币两百零五元整。
3.对专利进行实质性审查所产生的费用标准定为:
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4.每年需缴纳的年费标准设为:
对于第一至第三年度,年费标准为人民币玖佰元;
对于第四至第六年度,年费标准为人民币一千二百元;
对于第七至第九年度,年费标准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对于第十至第十二年度,年费标准为人民币肆仟元整;
对于第十三至第十五年度,年费标准为人民币陆仟元整;
而对于第十六至第二十年度,则按照每年人民币捌仟元整的标准收取。
(三)
外观设计专利的费用参照实用新型专利执行。
另外,当个人发起
专利申请时,其申请费和头三年的年费可以享受百分之八十五的税收优惠;
若是以公司名义发起申请,则可享受到百分之七十五的税收优惠。《
专利法》第68条规定:向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