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确认真实存在的
醉驾行为,通常情况下,相关的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来提取涉案车辆驾驶人员体内的血液样本以供检测分析。
这主要是因为在大多数州和地区,涉及醉驾事故的情况被视为严重的
刑事罪行,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加以反映和处理。
虽然我们经常可以看见警察使用酒精测量仪作为初步检查来确定是否有醉驾嫌疑,但实际上这种器具测量的结果并非法律认可的直接
证据。
因为只有通过科学的实验室检测,才能最终确定涉事者是否真正达到了法定标准的酒精浓度。
相应的,在司法实践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的明确规定,任何在公路上行驶
机动车的
行为人,如果其行为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或多种情况,都将面临包括
拘役以及
罚金在内的严厉
法律制裁:
其中包括(1)在公路上竞速行驶,情节特别恶劣的;
(2)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辆行驶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乘客运输服务,并且严重超过额定乘员数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驾驶危险化学物品,对
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