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夫妻双方自行签署的协议须满足以下必备要素方可生效:
首先,协议签约各方必须具备充分的
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自然人而言,他们作为合同中的一方面、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换言之,作为
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确保其拥有完全
行为能力。
其次,协议中各当事方的意思表明必须真实可靠。
这是所有
民事法律行为得以生效的先决条件。
倘若合同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存在
欺诈、恐吓等行为、或是趁人之危、规避法律,亦或是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达成的决定,皆有可能导致整个合同无法产生法律效能。
再者,协议内容不得与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且不得违反公认的道德标准和
公共秩序。
签订的合约内容和目的不能侵犯其他人员的权益、危害国家财产和
公共利益。
在法律、法规尚无明确界定时,也需避免触犯到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禁止性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赋予了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及
婚前财产归属问题上,自主进行约定的权利。
并且,这种约定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记录下来。
夫妻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的约定,依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财产作出划分,其中一方对外所负担的
债务被第三人知晓此约定,那么该债务只能用他或她的
个人财产来偿还。《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