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偿还欠款之事宜,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首先,可选择向当地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调解申请书。
在提出这种申请时需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明确的调解对象为被申请人,例如借款人、
企业法人等个人或组织的相关信息资料需要详细明确;
具体的调解内容为被申请人应该承担的还款责任等;
确凿的申请理由为
借款合同、
担保协议等相关
证据材料作为事实依据;
以及此
争议解决案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属的协会受理范围之内。
其次,可以采取
仲裁程序来解决问题。
仲裁制度主要是通过或裁或审或者一裁终决的方式处理案件,与通过两审终结制处理的
诉讼进程相比,仲裁方式对快速解决
当事人之间的
纠纷更为有利。《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