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双方
分居时间长短,均无法实现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并不存在自动
离婚这一说法,如欲结束婚姻关系,便只能通过两种途径:
协议离婚与
诉讼离婚。
具体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如夫妻一方出现离婚意愿的,可先尝试通过所在社区或相关机构组织进行调解,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可径直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在人民法院进行的离婚案件审议过程中,通常都会首先尝试对
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
若在这个过程中,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那么经过调解仍无效的话,就应该批准
离婚申请了。
下列情形就是法院判决离婚所参考的重要因素:
一是
重婚或者与他人长期稳定的
同居生活;
二是持续存在的
家庭暴力或虐待
家庭成员现象以及遗弃行为;
三是存在反复的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习惯;
四是由于夫妻情感矛盾而长时间的分居状态达到两年的程度;
五是除了以上四种情况外,其他能够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和睦的事件也可能作为判断是否应批准离婚的标准。
在某一方被
宣告失踪之后,如果配偶提请离婚诉讼,那么法院通常会准许终止婚姻关系。
然而,若在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不准离婚的裁定后,夫妻又再度分居达到一年的期限,此时倘若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
诉讼请求,通常来讲,法院亦会准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