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
住房补贴通常被视为夫妻间的共有资产。
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夫妻所享有的住房补贴权益应由夫妻双方平等共享,且于
离婚之际,必须按照相关
法规对其进行依法分配。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住房补贴及
住房公积金均属于其他应依法归属夫妻共有的财产事项之列。《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
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
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