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
继承人决定着手处理遗产
过户事宜时,他们必须首要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公证机关,办理关于
继承权方面的公证事宜。
如果所涉房产属于外销
商品房性质,则还需赴市级公证机关办理相应公证手续。
在这个环节中,公证机构将根据受益额度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相应的
继承权公证费,总计收取费用为人民币贰佰元整。
其次,办理完毕上述继承权公证事务后,继承人们需携同继承权公证书的原始文档、详尽的
继承过户申请书、继承人本人的
身份证明文件、房地
产权属证明原件、房屋平面图、
契税完税凭证及契税完税贴花、以及逝者的有效
死亡证明等材料,前往本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对该物业的继承登记手续。
最后,在办理
房产继承过户手续的过程中,涉及到的三项主要收费项目分别包括:
手续费、
印花税和测绘费。
在此过程中所收取的费用均依照国家的相关
法规政策设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换句话说,即按照房地产价值总额的大小,划分不同幅度的费率档次,进而针对每个档次进行具体的收费核算。
最终所有各档次的收费总额相加即可得到该笔业务缴费的总体数字。《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
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