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面临的状况需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与考虑。
当涉及到
债务纠纷问题时,
债权人有权向
债务人为被告提
起诉讼。
但是,在此之前,若存在紧急状况,例如
借款人恶意转移资产等情况,债权人可行使附带权利,即向法院提出申请实施
财产保全程序。
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债务人在进行
诉讼前,将其财产
抵押给他人,且该行为的主旨是借此规避应负之债项,此时,债权人享有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的权力。
一旦撤销成功,则该抵押行为自始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
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
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
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
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