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之罪行时,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需附加或者单独缴纳相应
罚金。
如果
行为人明知其他人正在使用信息网络进行
犯罪行动,反而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信传输等各类科技支持服务,或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推广、支付结算是在内的各种帮助,一旦情节达到严重程度者,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样需要附加或者单独缴纳相应罚金。
此外,此种罪行的认定标准还包括:
单位组织一旦涉嫌参与此类犯罪,则应对其进行罚款惩戒,并对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分,并附加或者单独缴纳罚金。
另外,单位若触犯了第一款相关法律
法规,将被处以罚金
处罚,并对其负有直接、间接管理责任的人员,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对于行为人而言,如果同时存在上述所述的两种
违法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则应依照处罚更为严重的那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