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未满十八岁之际签订的合约将被认定为无效。
在此阶段,针对十八岁以下的自然人视为
未成年人,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均属于限制性
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在进行
民事法律行为时,需得到其
法定代理人的
代理或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之后才具有
法律效力;
然而,对于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也有独立实施无偿获得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权利。
至于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则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代理才能实施合理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正是他们的
监护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