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的
信用卡长期
逾期有可能导致面临
刑事处罚。
当逾期付款的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时,且经表明是恶意
拖欠,
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定为“恶意透支”
罪名,若该行为被银行提
起诉讼,那么持卡人的
刑事责任风险便会相应增加,进而可能导致入狱服刑。
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根本意图,超过银行规定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的行为,即使经过发卡银行的两次
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履行还款义务。
请注意,恶意透支,即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越规定限额或是规定期限进行透支,并在银行催收无果的情况下仍然拖
欠账款的行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