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利用欺骗手段实施的,侵害公私财产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之上的行为,对应的
罪名为“
数额较大”;
而若公私财产遭受侵害的价值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其行为则被视为“
数额巨大”;
而当所涉
犯罪行为导致公私财产受侵害的价值达到五十万元及以上时,即可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在不同地区,这一标准可能会略有差异。
一旦某起诈骗案件正式
立案之后,司法机关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展开全面的
调查取证工作,尤其是在追索款项方面,更须遵循严谨的司法程序来执行。
在经过严密的钱财确认流程之后,方可通过提呈
证据的方式退还给受害方。
具体情况还需视事实情况而定。
在现今这个时代背景下,许多年轻人群体更偏爱于使用网络交流,但与此同时,网络世界中的各种危机与风险也随之增多。
例如针对
网络诈骗活动就是其中之一。
因此,当不慎遭遇此类恶劣事件时,想要成功追回钱财往往面临很大挑战。
主要原因在于,相关的关键证据可能难以获取或无法提供。
同样地,一旦诈骗案立案之后,司法机关仍然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展开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