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盗窃罪并申请
取保候审,需满足如下特定条件:
首先,必须是已被判定为盗窃罪且将面临
拘役处罚的
犯罪者;
其次,即便触犯盗窃罪的罪犯将承担
有期徒刑等更严重的
刑罚责任,如果缺乏社会潜在风险,也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再者,若犯罪者自身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安排,或者身为孕妇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只要取保候审不会带来社会威胁,同样可获得批准;
最后,若在
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案件尚未顺利办结,需要通过取保候审形式等待进一步处理,亦应被允许进行该项申请。
相关法律依据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在特定情况下,司法机关有权决定是否对
涉嫌犯罪的嫌疑人与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
具体包括:
(1)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判处独立适用的
附加刑;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经过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引发社会潜在危害性;
(3)嫌疑人或被告人体质状况较为特殊,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处于孕期或正值母乳喂养阶段的妇女,同样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其人身安全;
(4)待羁押
期限届满时,涉案案件仍然未得到妥善处理,有必要继续实施取保候审。
这项权利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检察院
刑诉规则》第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
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