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对于因
医疗事故所引发的
赔偿及其他相关
民商事争议,医患双方具备完全自由的协商解决权;
如若不愿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解决,或是协商未能达成共识的情况,
当事人皆可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以求得解决方案,同时亦有权径直向人
民法院发起针对该争议的
民事诉讼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
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