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交通事故的案件中,如若对方拒绝出院,那么
诉讼期限便应从交通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进行计时。
关于
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为:
自权利人了解或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之际,或是义务人对上述情况有所认知的日期开始算起。
但是对于某些特定事件,法律还特别制定了相应的规则,因此在这些情况下,我们应该根据特殊规定来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