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存在严重误解而决定废止合同,那么这一权利的期限为持续90个自然日。
受到严重误解影响的合同方,应在他或她明了产生撤销事由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内,主动行使
撤销权。
然而,倘若该
当事人未在
民事法律行为产生后的五年时间内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将会被自动终止并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
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