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欠债人
拖欠借款且失踪的问题,我们为您提供以下详尽的建议:
对于在失踪期间未满两年的负债者,我们建议您申请延长相关
诉讼时效,并在此期间积极向法院提出
申诉;
而对于失踪已超过两年的负债者,我们则建议您立刻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在此过程中,其
家属如配偶、父母或关系亲密的其他亲人、朋友有权代替其管理失踪者的资产。
此外,失踪人员在失踪前所欠下的
税费、
债务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均应由上述替代管理者代为支付。《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
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
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