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有
枪支弹药方面,倘若被认定为无权持有军用子弹数量超过一百发,气枪铅弹储备量超越五千发或其他种类非军用子弹积蓄达一千发以上者,将面临三至七年
有期徒刑的严肃惩罚;
而对于非法持有军用枪支一支的罪犯,则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
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