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交通意外事故诉讼案件中,被告人如若确系无法承担
赔偿责任,法院通常会判定其无需入狱接受
刑罚;
然而,如果被告人具备足够的支付能力却蓄意通过隐藏、
转移财产等手段导致自身无法履行
赔偿义务,那么这将被视作干扰
司法程序的行为,情节较轻者可能遭受罚款或
拘留的
处罚,倘若涉及
刑事犯罪,便需依照法制
法规加以严格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