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三轮车持有人负有全部责任而仍旧拒绝支付相关款项,
当事人有权提起法律
诉讼。
在涉及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
纠纷中,当事方有权利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
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后,若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之后仍未得到执行,当事人便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
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
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