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借贷关系中,
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民事
法律纠纷,因此借款人基本上无需担忧会因此而面临
刑事处罚的风险。
2、不过,当债权方通过向司法机关提
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若经法院判决并经有效执行后,借款人却具备履行还款义务的经济能力但仍旧拒绝履行,此时情况就有可能升级为更为严重的法律问题——即构成“拒不履行已生效裁判”的罪行。
这可能真正导致借款人承担
刑事责任,从而产生坐牢的可能性。《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
《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