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对于
盗窃公共或
私人财产这种严重
违法行为,涉及到
犯罪金额达到“
数额较大”起点一千元,或者在
入室盗窃、携带武器实施盗窃或者
扒窃行为中,以及在两年时间周期内在同一地区多次实施盗窃行为的情况下,其
处罚的力度和范围将在三个月
拘役至六个月
有期徒刑的区间内予以明确。
这是由于
诉讼过程的复杂性和
证据收集的困难度所决定的。
2、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关于盗窃
刑事案件的
量刑规范已经体现出了统一性的特征,任何个人或机构都无权单独制定或是改变相关的
法规和标准。
但由于每个地方政府对盗窃犯罪所涉及的金额这个关键因素持有不同的看法,以至于在实际案件中各个地区之间的
量刑标准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此外,判罚结果还需依据
盗窃罪的具体案情来判断,如被告人是否有主动向公安机关
投案自首并真诚悔过,或者积极
赔偿损失,这种良好的态度和行动将得到司法系统的认可,人
民法院在判断
刑罚时也可能会考虑予以适当减轻。
在中国
刑法中,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定罪的主要指标;
而对于具体
犯罪活动的具体情节,则也是法律规定的Kamp要素。
对被窃财物价值的评估可以反映出
行为人的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进而区分罪责和无罪,成为衡量罪行轻重的重要参考。
不论行为人是通过何种方式让被害者手中的财物脱离遭窃前的掌控,只要财物实际上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就视为
犯罪目的实现,便构成
犯罪既遂。
这项
罪名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至于成功偷走的财物怎样处理,不论是据为己有、赠与别人、交给集体、甚至弃置,还是再次被其他人员
非法占有,这些都只是犯罪分子在完成犯罪后的处置方式及财物的去向,不会改变犯罪企图侵犯财物所有权的本质,也就是说,并不会影响到本罪名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