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派出所中涉及到得关于
盗窃事宜的处理,主要取决于此类行为是否构成了
刑事犯罪。
若经过审理发现其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警方只会对
犯罪者施加社会治安方面的惩罚;
然而,倘若该行为已经达到了刑事犯罪所必需的条件,那么便需要依据具体情节来裁量
刑事处罚的程度。
根据相关法律,那些从事着包括盗窃犯罪在内的多种形式的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蓄意破坏公众财物的人将被处以5天至10天的监禁,且在此期间还要接受罚款,罚款幅度在500元以下。
如果这些不良行为的情节更为严重,那么
当事人将面临更长时间的监禁——达到10天至15天,罚款额也有所提升,达到1000元以下。
另外,盗窃
公共财物的行为一旦达到一定规模,即被认为是“
数额较大”,通常规定的起算点为1000至3000元。
对于此类行为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是
管制,同时也会对其进行现金
处罚或罚款;
若情节特别恶劣或存在其他严重
违法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可以进行现金处罚或罚款;
最后,若
涉案金额超过一定额度,或者存在
多次盗窃、进入私人住宅进行盗窃以及带武器进行盗窃等行为,都会被认定为“数额特大”,这可能导致当事人将面临十年以上甚至无期
徒刑的
刑法惩戒,同时还可能对其财产进行部分或全部追缴和没收。《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