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行为人不依照
合同条款严格执行其应尽之义务时,必须承受相应的违约法律后果。
在这样的情况下,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方式来解决:
(1)持续履行法;
(2)改善措施法;
以及(3)
损害赔偿法。
其中,(1)持续履行法又被称为切实履行,这是指在行为人未能
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受害方有权请求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对行为人实施强制性指令,使得他们实际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
而(2)改善措施法则是为了应对行为人在履行
合同义务中出现的不符约定的情况,受害方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
申请强制执行时,可以附带提出其他的期望行为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最后,当行为人在未遵循合同条款执行任务或者在处理过程中有疏忽导
致伤害时,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这个过程通常包括
赔偿损失、支付
违约金以及吉祥定罚则等不同的手段。《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