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情况被我国法律视为
非法拘禁:
首先,
非法拘留的时间长度如果大于二十四个小时;
其次,当
行为人有过三次及以上对他人进行非法拘留的行为,或者一次性对三名或以上受害者进行了非法拘留;
再次,若行为人对
被拘留者进行捆绑、殴打、
侮辱等超出规定范围的行为;
同时,若是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导致受害者
伤残、死亡或者精神失常;
以及为了获取特定
债务而对无关人员进行非法扣押和
拘留,并且符合前述情况之一的;
最后,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对明显无罪之人进行非法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