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据中缺乏明确的还款期限并不意味着
借款合同毫无效力,对于此情况下的处理与解决,绝非仅仅依靠对还款期限的约定来判断其有效性与否。
关于借据能否得到法律保障这一核心问题,其关键在于
诉讼时效的判定。
诉讼时效是指从最后一次向
借款人讨要
欠款之日起计算至现在,若已超过三年时间,那么即可断定已经
超过诉讼时效,从而失去了
胜诉权。
但是,如果在此期间内借款人有主动偿还
债务的行为,那么该行为依然具有效力。《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
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
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
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