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涉及
刑事罪名的相关嫌疑人或被告若遭受到司法机关依法采取的
刑事强制措施时,会被暂时安置于看守所中进行临时
拘留。
依据法律之规定,看守所乃为专门监管尚未庭审定罪的
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换句话说,在有关法院的
终审判决书正式发布并生效之前,所有涉案人员均须临时滞留于此。
按照一般的流程,
刑事案件通常需要经历三个主要的环节:
即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和最后的审理阶段。
将此三个阶段所耗费的时间累加之后,便可以大致得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看守所中的拘禁总天数。《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
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
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
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