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了合同时却未实际
入职,无疑将被视为
违约行为。
首先,合同一旦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便立即具有
法律效力,并对签约双方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一旦员工签署了
劳动合同,不论是否实际至公司报道,双方之间已经正式成立
劳动关系,需要共同遵守并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各项义务和约定。
如果员工未能按照承诺按时到岗并投入使用,无疑是一种违约行为,此时用人单位有权依照合同所规定的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向该员工追究相应的
民事责任。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中应该包含哪些基本条款,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点:
(一)载明用人单位的全称,具体营业地址以及其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明确员工的
个人信息,如姓名、居住地址及
身份证号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三)明确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
(四)详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五)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和休息时间政策;
(六)详细说明薪酬待遇和奖金激励计划;
(七)明确
社保缴纳比例和费用分担办法;
(八)保障劳保用品的供应和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九)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于纳入劳动合同约束范围内的其余事项进行合理设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