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有关
犯罪行为的
刑事责任问题,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责任自负原则。
举个例子来说,假设夫妻中的一方因实施了
信用卡诈骗罪而触犯
刑法,那么这名
犯罪者需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其配偶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我们再来探讨关于家庭财务负担的问题。
当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
夫妻共有财产的性质决定了一方需承担的
债务应由整个家庭的资产来偿还。
换句话说,也就是说,如若夫妻中有一方未按时偿还
信用卡欠款,金融机构可能会采取
诉讼手段寻求
司法程序来实现债权追回。
然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十九条之第三款的规定,若夫妻对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达成共识并约定为分别拥有,那么在第三方明晰该约定的前提下,应仅以夫妻中持有该债务的那方的个人所有财产进行清偿。
同时,在执行债务过程中,法院必然会考虑到为一方
当事人保留基本生活需求品及个人物品,例如房屋等。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在
债务人无法支付债务的情况下,法院亦不得
强制执行夫妻双方的居所与价值低于五千元人民币的生活日用品。《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