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动者的暂时拘禁问题,雇佣方并无权限直接解除其
劳动合同。
只有当劳动者因
触犯法律,被法定机构判处
刑罚后,雇佣方可予以解聘。
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仍未最终定罪,雇佣方亦不得以
执法机关对
当事人采取的
强制措施(如
刑事拘留)作为解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