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
事故责任认定书未能签署情况下,能否进行提车?交警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地履行将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的职责,而
当事人是否签署该
认定书并不直接影响提车手续的正常推进。
当事故责任认定书正式生效后,便意味着相关
证据搜集与鉴定事项已全部完成,无需再对涉案
机动车展开深度检验鉴定工作,警方亦应根据相关
法规立刻将被扣押车辆归还至当事人手中。
以下为具体解析:
首先,交警在调查清楚事故成因之后,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范要求出具相应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任何一方不愿签名确认均不会影响该文件本身所具有的
法律效力。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炉之日起,交警已丧失继续扣留车辆之权力,并且必须及时开具放行证明。
最后,出于对损失补偿方面的担忧,如果受害一方希望尽快获得
赔偿款项,可依据法律规定立即向法院提出
财产保全请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