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协议离婚以来,
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对已进行分割的财产进行重新处理,但需首先满足特定要件。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当因协议离婚而产生
财产分割争议的当事人后悔不迭,试图以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方式寻求司法救济时,其诉求应当依法得到司法机关的受理。
然而,在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审理之后,若未能发现当初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之际存有欺骗、威胁等行为之情形的话,那么,法庭将会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正地驳回原告诉请,维护财产分割协议的
合法性与稳定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
欺诈、
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