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
误工费应涵盖薪资、奖金、补贴及授课报酬等多个方面。
误工费顾名思义,其定义为
赔偿义务方应对赔偿权益方支付的受害者在遭遇损害至完全康复这段时间内(即误工期),由于无法进行正常劳动从而实际减少的经济收益部分。《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