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公司章程并非每页均需加盖公章,仅有在规定之末页公章盖印之处方可加以盖章。
通常情况下,为了确保印章完整且不易被篡改,还需特别加盖骑缝章(即章程纵°展开之后,骑缝章可再度自行还原至原始状态)。
这种做法旨在规避变更或否定文件内容所引发的纷争与争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