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拖欠物业费用是否应缴纳
滞纳金之问题,其关键因素在于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在先前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协议中是否已具体明确。
若已经商定,那么业主就需要按照协议条款付费滞纳金,反之则无需承担此项费用。
然而,如若未能及时缴付产生严重损害的情况下,业主仍然需要支付相应
违约金。
在此情形下,由于事先并
未约定导致的损失
赔偿金额,可参照相关
损失程度的标准加以确定。
另外,依据法律规定,如果
逾期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的30%上限,违约方有权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适度调整。
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第五百八十五条明文规定,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当另一方
违反合同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同样,对于因违约行为引发的损失
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也可以做出相应约定。
一旦这些约定中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人
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可能应
受害人的请求予以适度提升。
若是约定的违约金显著高于实际损失,同样,法院或仲裁机构也会根据受害人的请求,适度降低违约金数额。
此外,对于那些约定了逾期违约金,且由违约方支付完毕后,违约仍需继续履行义务的条款,也是符合现行
法规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