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我们具体来看以下几个环节:
1.现场勘查;
2.对
交通事故责任人作出界定;
3.进行相应的
行政处罚;
4.组织调解来确定
赔偿金额。
其次,我们应该明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赔偿标准主要分为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及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三个方面。
就人身
损害赔偿来说,具体内容涵盖了众多方面,比如
医疗费用、受害者
误工所需的
工资补偿、护理人员提供的护工费用、路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成本费及必须的营养费等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
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
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
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