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
辞退员工而未签署
劳动合同时的
赔偿问题,应根据该
劳动者在贵公司任职的年限,依照每年为单位,每满一年便向其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若雇佣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整年的,皆以一年来计量;
然而如果雇佣期限未达六个月,那么仅需支付劳动者半月工资作为相应的经济补偿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