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法庭
证人务必需要亲自出庭作证。
在
公诉方、被告方乃至其
律师或
代理人为证人提供的证词均抱有疑问并进一步对案件的判定结果以及
刑罚种类产生了深远影响的情况下,倘若人
民法院认定该证人有必要亲自出席法庭以阐明所述内容,那么这位证人则理应出庭就此事进行陈诉和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诉人、
当事人或者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对
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
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
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