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婚姻破裂之后,如有任何一方未经
监护人之许可擅自将孩子偷偷带走,则此行为系
违法且不被认可的。
伦理道德层面上,关于如何行使探望权及其具体日期和时间,皆应由
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然而,若一方进行的探望活动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其他家长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
申诉请求予以中止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