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了
交通规则,
逆向行驶时与另一辆正常行驶的
机动车相撞,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电动自行车将承担此次事故的
主要责任。
对于此类事故责任的判定,我们通常会以
当事人的实际行为及其对引发
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力,以及其过失的严重性为依据进行合理认定和分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