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成
仲裁的行为可能被判定为虚构
诉讼罪,这是根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定义而确定的。
虚构诉讼罪所涵盖的范围包括向人
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基于不实陈述所作出的仲裁裁决或经过公证程序的债权文书等事项;
又或者在
民事执行流程中以编造的事实提出异议,或申请参加执行财产的分配环节等等。《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
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
债务,又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