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办理
自愿离婚手续大致需时三十天至六十天。
话不多说,以下为具体流程介绍:
首先,男女双方向意签署书面
离婚协议书,并共同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
递交申请办理
离婚登记事项;
随后,双方需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后的第三十个工作日起的三十日内继续亲临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颁发
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