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借贷领域中,借款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并不必然意味着其将被法院判定为“老赖”(即
失信被执行人)。
然而,当
债务人成为
被执行人并出现了以下情况时,则可能被法院裁定为“老赖”:
首先,未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
其次,实施
暴力对抗执行工作或者违反财产状况申报规定;
再者,违反了对其进行消费行为限制的命令等等。
只有符合如上所述条件,资信状况不良的债务人才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
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
拒执行的;
(三)以
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
转移财产等方
法规避执行的;
(四)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